以下列出交通工程学中可能会考的一些标准,但是课本(总论)中没有提到的部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- 新建交叉口进口道每条机动车道的宽度不宜小于3.0m;当建设用地受到限制时,每条机动车道的宽度可采用2.8m
- 专供小客车行驶的道路最小净高为3.5m
- 环形交叉口环道车道数宜为2条或3条。
-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。
- 分片区开发的城市,各相邻片区之间至少应有两条道路相贯通。
- OD调查中出行必须有起点和迄点,但不一定带有一定目的。
- 主干路、次干路作为交通干线时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应为B级。
- 城市公共交通车站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,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
-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的交通规划为主,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、市域范围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。
- 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,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-300m
- 自行车专用路应按设计速度20km/h的要求进行线型设计
- 立体交叉范围内规划人行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.5m
- 商业步行区距城市次干路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
- 规划交通量超过2700pcu/h当的交叉口不宜采用环形交叉口
- 交叉口行人过街设计步速应为1.0m/s
-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最小净高分别为2.5m ,2.5m
- 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.4-0.6倍
- 新建快速路的基本路段服务水平道路应按三级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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